陈克昌标委会委员、南京电力仪表厂总工
一、概述:
1、分时电价政策
分时电价在我国的起步是在1980年,从河南省郑州、平顶山两个供电区域开始试点。
1982年原水电部提出了"关于用经济办法管理计划用电",并在(83)水电财字第215号文中指出"根据电网需要,对高峰时段实行力率考核"。国家计委、经委在颁发的"关于节约用电的措施"中也明确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计量手段,逐步实行高峰、低谷不同电价的办法"。
1983年原水电部与原国务院物价中心派人对这一新生事物进行调查,肯定了试点的成绩与方向。
1985年国务院以国发[1985]72号文批转两委一部一局《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
1987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国务院通知指出:当前,电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在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中,切实抓好原材料、能源的节约,尤其是电能的节约,是一件大事。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各行各业大力节约用电,特别要认真搞好工业企业和市政生活的节约用电工作。
1987年原国家经委、水电部、物价局联合对分时电价又制定了实施办法。
1995年4月电力工业部部长史大桢《深化改革扎扎实实坚持做好计划用电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制定措施,进一步推行分时电价和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的应用。
2、有关"多费率电能表"应用的报道
电测与仪表199508《复费率电能表实测选型情况介绍》
1995年全国计划用电工作会议决定,全国将全面实施分时电价。本文根据浙江省近年来使用复费率电能表的实际情况,对本省生产的复费率电能表进行现场实测选型,并为此制定了实测要求、规则、评分标准。据此实测省内15个生产厂家的17种型号34只复费率电能表得60分以上的仅8种型号,只占23.5左右。
电测与仪表199512《国产复费率电能表运行情况简介》
本文根据对21个生产厂、44只复费率电能表运行数据的实测结果,分析了国产复费率电能表的质量情况、可靠性及其故障情况,并对其原因提出建议。
1995年10月1日中国电力报"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利于社会的合理用电。但峰谷电价的推行,受到了技术等因素的制约。用电和管理部门都在呼吁──《峰谷电价该有相应的技术支持》"
1995年电力工业部安生司《关于转发"全国分时计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即"井岗山会议指出:有的电力部门把分时表当作"万用表"来对待,功能求多全。应当指出,这是一种误解,十分不利于分时计量技术的发展和选型工作。
2001年3月29日中国电力报"西门子对电线通信产生质疑"德国西门子公司日前宣布,决定终止电线通信研究计划。
2001年4月26日中国电力报"上海启动《分时电表》工程"……据悉,上海是我国第一个大规模实施分时电价的大城市。已经正式启动的年内40万户居民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