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之家讯:某年5月4日15时30分,在辽宁省抚顺钢厂齿轮钢棒材工地滤波室,发生了一起触电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
某年5月4日下午,台安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瓦工张某、曹某和力工吕某,三人一组负责滤波室内西墙抹灰,由北向南抹,其中吕某负责和灰并给张某和曹某倒勺。 15时30分移到靠近西墙大门北侧时,张某、曹某上到跳板上等吕某给倒勺(跳板距地面高度2m),吕某站在灰槽的南侧和灰(灰槽 Φ600*h350mm)。附近的施工人员突然听到吕某“啊”地一声惨叫,随后便倒在灰槽南侧,头朝南、脚朝北、仰面朝上、左手置于胸部上方右侧、右手着地、呼吸急促、神志不清。随即被抬到滤波室外,电工张某口对口实施人工呼吸,急救车来后将其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除吕某右手掌外缘留有电击痕迹外,未见其它痕迹。
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触电事故发生时,吕某所在的操作位置有两处电源。一处位于西墙正式照明开关预留孔,此孔距地面高度约1.4m,距西墙大门约400mm,5根硬胶质线(2根红色、3 根绿色)从孔的墙上埋管穿出,截头裸露,线路安装了控制开关,送电后红色胶质线显示带电。另一处沿灰槽与西墙(灰槽距西墙大约400mm)之间拖地敷设1 根临时照明软电缆。当天在滤波室的施工单位只有台安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人员一致认定吕某触电,但都说没看见触电。那么,吕某究竟触及了哪一处电源呢?
一、触及墙上电源可能性分析
吕某身高约1.70m,站在灰槽南侧,面朝灰槽,手持灰勺(灰勺长约1.70m其中木把长约1.5m)和灰,身体左侧靠近西墙,操作时身体左侧触及电源的可能性较大。但是手拿灰勺的高度活动范围在0.8-1.0m,木把还剩余0.7-0.9m,墙上电源与吕某的肩大致处在同一高度,正常作业右手掌外缘无法触及到身体左侧西墙预留开关孔的电源上。另外,5根胶质线裸露截头也未见电击痕迹。由此可见吕某并没有触及到西墙上的电源。
二、触及拖地敷设照明电缆可能性分析
1、沿灰槽与西墙之间拖地敷设软电缆有一接头位于吕某作业时的脚下,其接头处用黑色绝缘胶布包扎,陈旧老化松弛,表面沾有水泥痕迹。用普通试电笔测试接头包扎处表面显示带电;用液晶数字试电笔测试包扎缝隙,其中一端显示电压220v,即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
2、滤波室地面潮湿局部积水,电缆拖地敷设接头处受潮,即存在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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